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过夜实验管理规定
(试行)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必需过夜实验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验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过夜实验,是指每天21:00-次日08:00的时段,在实验室内进行的化学反应、使用实验装置、操作仪器设备的实验。过夜实验必须确保所有进行的实验(反应)都保持安全状态。确保实验台面周围清理干净,不得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认真检查所有带水的接头(水管),并保持合适的压力。
二、过夜实验的分类
(1)第一类 一般常规过夜实验
常温(或低温)、常压条件下进行的非放热反应,且不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易爆品,实验过程无爆炸危险隐患,确认反应稳定;使用恒温摇床、非加热型厌氧发酵罐、培养箱(不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具有良好通风条件的)、冷冻干燥机、低温循环仪、电化学工作站、蓝电电池测试系统等设备开展的实验,必须确保接线可靠、无安全隐患;可设置安全自动运行程序且不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具有良好通风条件的光谱类、色谱类、质谱类等分离或分析设备开展的实验,必须确保设备程序正确,稳定运行。
(2)第二类 特殊过夜实验
使用丁基锂、叔丁基锂、氢化钠、叠氮化钠等危险试剂的反应;使用或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反应;使用剧毒化学品;非恒定条件下进行的反应;使用乙醚等低沸点试剂的反应、需要溶剂进行回流的反应;使用烘箱、箱式电阻炉(马弗炉)、高温管式炉、电炉、电磁炉、微波炉、加热板、恒温搅拌器、油浴、沙浴、金属浴、水浴等浴锅、超声波清洗仪、蒸馏水器、红外灯、好氧发酵罐等设备开展的加热或高压实验;密闭空间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的厌氧培养箱等设备开展的实验等。
三、过夜实验的申请程序
(1)所有师生原则上不得单独在实验室内进行过夜实验。如有时间超过13小时的实验确需过夜进行的,实验指导教师或科研人员根据实验类型填写一般常规过夜或特殊过夜实验申请审批表(附件1、2),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主管科室(综合实验实训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实验开展当日下午5点前上交实验室主管科室进行备案,并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开展实验。备案完成后,在实验室主管科室领取“过夜实验”标识牌,悬挂于过夜实验室室门处。
(2)一般常规过夜实验必须在每日下午6点以前已经开始反应,且有人看管到晚上9点,申请人现场确认反应和设备稳定后,方可离开,无需安排值守人员,申请人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夜晚可通过实时监控查看实验运行情况。
(3)特殊过夜实验必须安排两名教师值守(申请人必须参与),每晚巡查不少于2次,严禁学生参与值守。
四、过夜实验的人员职责
(1)实验指导教师、科研人员是过夜实验的直接责任人,必须遵守过夜实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措施,确保过夜实验的安全,并于每晚9点前如实向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零报告。
(2)所有进行过夜实验的实验指导教师、科研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主管科室人员等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并可以进行有效联络。如有意外情况,需及时向学院报告。
(3)实验指导教师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学生需严格遵守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五、使用以上两类过夜实验未明确规定的设备开展的过夜实验,由过夜实验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根据实验、设备安全性质对过夜实验类别进行认定,申请人按照认定结果履行申请程序。
六、常年24小时开机、性能可靠稳定的冰箱、超低温冰箱、冷藏箱、电子显微镜等设备不属于过夜实验范畴,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每年填写《常年运行设备备案表》(附件3)上报至设备所属部门(综合实验实训中心、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运行。
七、学院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权停止未经审批和备案的过夜实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和损失的由违规者承担后果,学院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综合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一般常规过夜实验申请审批表》
附件2:《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特殊过夜实验申请审批表》
附件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常年运行设备备案表》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6月29日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一般常规过夜实验申请审批表
实验室房间号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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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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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小时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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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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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小时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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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过夜实验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
申请过夜实验内容及注意事项、预防措施(含安全承诺) |
(填写具体实验操作内容及主要使用设备情况,包括实验名称或方程式、原料、产物、副产物、溶剂、规模、反应温度等) |
实验室管理人员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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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科室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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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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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巡查情况 |
(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记录好时间、标明情况并签名,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拨打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主管科室负责人电话并向学院反馈,必要时第一时间报警) |
说明:本表一律当次有效,涂改无效,一式三份(申请人、实验室管理人员、主管科室各存一份)。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特殊过夜实验申请审批表
实验室房间号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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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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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小时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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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夜值守人员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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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小时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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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夜值守人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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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小时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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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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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小时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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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
申请过夜实验内容及注意事项、预防措施(含安全承诺) |
(填写具体实验操作内容及主要使用设备情况,包括实验名称或方程式、原料、产物、副产物、溶剂、规模、反应温度等) |
团队负责人意见 |
(风险分析、安全措施评估等) 联系电话: 签字: 年 月 日 |
实验室管理人员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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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科室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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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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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守人员巡查情况 |
(每晚巡查不少于2次,记录好时间、标明情况并签名,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拨打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主管科室负责人电话并向学院反馈,必要时第一时间报警) |
说明:本表一律当次有效,涂改无效,一式三份(申请人、实验室管理人员、主管科室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