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见附件)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践教学环境和秩序,顺利迎接河南省教育厅的安全检查,现将有关自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相关学院(部)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组织做好自查工作,认真排查,逐条落实,并撰写本单位自查整改总结材料。
2.自查结束后,自查整改总结材料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和电子版于9月7日前报送至实验设备处。
地址:行政楼1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邮箱:10097986@qq.com
联系电话:0377-62233655
实验设备处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