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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管理,规范有序推进南阳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选拔

(一)基本原则

1、选拔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学生综合能力为主要参考指标,注重对学习状况和态度的考察。

2、在选拔过程中做到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沟通及时。

3、坚持自愿申请和择优选拔相结合。

(二)选拔方案

1、招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首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和软件工程等3个专业,每个专业原则上每届招收30名学生。确需调整招收名额时,由教务处提出调整意见,经学校研究批准后予以调整。今后经教育部批准增加的试点专业按本办法执行。

2、选拔方式

试点专业所在学院通过对“卓越计划”宣讲与咨询,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经过笔试、面试、公示,最终确定试点班入选学生。

3、选拔范围和条件

“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面向全校全日制各工科专业本科新生(不含专升本)进行选拔,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和浓厚的科学研究或工程实践兴趣,思想活跃,思维敏捷;

2)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心理素质;

3)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有致力于成为一名卓越工程师的志向。

高中阶段参加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竞赛奖项和拥有发明专利者可优先考虑。

4、选拔时间及程序安排

“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在新生军训期间进行,具体选拔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1)宣传动员。各工科学院结合迎新工作向新生进行宣传。试点专业所在学院要面向全校工科新生召开宣讲会,向学生宣传试点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和培养方案、学生选拔办法,接受学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学生自主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申请表》(见附件1, 按规定时间交到试点专业所在学院办公室;

3)资格审查。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资格审查和选拔工作。

4)考核与录取。

①笔试科目为英语、数学与物理(数学60分,物理40分),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凡笔试合格后按招收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

③以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折算后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初选学生名单公示3天,教务处在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申诉理由成立的予以复议。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④凡“卓越计划”试点班录取学生与原高考招生专业不符的,学生须办理转专业事宜,但不得跨批次转专业。

(三)激励和保障机制

1、各试点专业所在学院为实施“卓越计划”的学生安排工程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进行教学。优先支持实施专业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学生实训实习补助等。

2、学校将适当提高“卓越计划”立项专业学生校级奖助学金覆盖面;优先参与各类创新活动计划项目;鼓励支持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社会认可的各级各类工程资格证书等。

3、“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阳理工学院的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证,同时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合格证书。

二、管理与考核

(一)“卓越计划”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试点专业所在学院负责承担具体管理职能,应为每个试点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负责学生指导服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生活管理等工作。并按每5名学生配备1名专业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

(三)试点班以独立的教学班组织教学,以学年学分制进行教学管理。

(四)参加“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严格按照制定的“卓越计划”的培养方案学习并进行考核。学生的管理由教务处、学生处和试点专业所在学院等相关部门协调分工、共同管理。

(五)对“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按校内学习阶段和校外学习阶段建立学籍管理机制,对于校内的学习阶段按原《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在企业学习阶段联合企业兼职档案员为学生建立企业阶段的学籍管理档案,校内和企业学籍档案一起构成学生整个大学期间的完整学籍档案。

(六)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管理,由学校和企业按要求设立管理小组进行联合管理,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应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确保学生安全和学习成效。

三、优补与退出

(一)建立优补与退出的竞争机制。为确保生源质量鼓励学生实践、创新,建立优补与退出的竞争机制,按一定比例淘汰不适应学习的学生,并等量选拔增补优秀学生,保持学生规模和学生质量。试点班将本着“严进严出”的原则,努力使进入试点班的学生都得到良好的培养,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习。

优补:普通班上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强、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经有关学院考核合格、报主管教学校领导批准后,可补充进入试点班。

退出:进入“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无特殊理由不得申请退出试点班学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退出试点班学习。

1、学期学业评价不合格者;

2、因各种原因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3、在企业学习阶段,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影响恶劣或造成责任事故者;

4、在企业学习阶段,经过课程考评和企业认可等各方面的考评,综合考评不合格者。

5、确因客观原因,难以适应“卓越计划”要求者。

符合上述1234四种情况退出试点班的学生,经有关学院考核认定后,报主管教学校领导批准,即转入普通班学习。符合上述第5项情况欲退出试点班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有关学院同意后,报主管教学校领导批准。一年级学生退回原专业学习;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转入现专业普通班学习。退出“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审批表见附件2

(二)优补和退出“卓越计划”试点班的学生,办理手续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课程之间的衔接工作,一年级学生由学生原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解决;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由转入后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解决。

(三)“卓越计划”试点班所有课程均不设置重修环节。退出试点班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可参加普通班相应课程重修。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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