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规范实验室试剂存储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规范管理,有效控制实验室试剂存储量,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要求,我院将于3月7日-3月20日对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实验室进行试剂专项清查和处置工作,以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内可存放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附件2)总量要求:50平方米实验室,原则上不应超过100升或100千克,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升或20千克,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量。
二、清理废旧试剂,主要包括:(1)超出保质期的试剂;(2)无保质期、能够稳定存在的试剂存放超过10年。
三、教学实验室试剂种类应与实验方案一致,存储量一般应为一个学期使用量,不得明显超出实际需求量。教学期间教学实验室不得存放指导教师个人购置试剂,实验室借用期间指导教师个人购置试剂须存放于试剂柜专属区域。
四、每学期开学对实验室试剂进行清点,更新试剂存储清单(附件3),有序存放,所有试剂(含配制试剂)应当标签显著、完整、清晰。
五、易制毒、易制爆等国家管控类试剂(附件4)须存放于试剂柜专属区域。
六、因教学或科研内容变更而不再继续使用的试剂可送往综合实验实训中心暂存柜进行保存,统一调配。
七、其他日常存储管理要求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种9.3。
以上工作将于3月下旬实验室安全检查进行检查,各实验室管理教师按要求及时完成清查。如有疑问联系综合实验实训中心。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