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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南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




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

科技成果转化 2020年度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接的市内企业研发项目。补助标准: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 一个年度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评审条件和申报材料

1、评审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发展政策, 有利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2)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属于引进、吸收但需中试扩大,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再创新的科技成果;

(3)处于成果转化阶段,生产技术成熟,经国家法定的行业认定机构鉴定、认定、审定、检测或用户认可(其中药品、农药、电子信息等需要行业许可证类的项目,须获得新药证书、生产许可证、市场准入资格等有关文件)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规模适中,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5)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良好,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较大规模的新兴产业,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或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不支持已经成熟配套并规模化应用的转化项目,不支持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不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2、申报材料

1)《南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附件);

22018年、2019年、2020年度供需双方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或合同、在规定期间内的交易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原件;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原件;

4)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从境外引进技术或合作开发项目签订的合同,需经省商务厅登记备案,提供登记备案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受理时查验原件。

三、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

1、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18年或2019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1115-20201130日的技术合同。

2、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0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11-20201130日的技术合同。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申报:纸质材料按照上述申报材料先后顺序排列,加装封面,每个内容之间要用彩页隔开,胶装成册(竖装),一式两份,要求材料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一经上报,不予修改;

2、在1125日前按照通知要求把申报材料完成后,不用装订,直接拿到109办公室,由周新艳老师统一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和装订工作。

四、补充说明

咱们属于高校承接的市内企业研发项目,现在是以学校的名义申请补贴,涉及的企业信息不用填写。红色部分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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