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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我校师生科研成果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对照附件内容进行师生科研成果统计,纸质版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4日前报送至行政楼科研处504室,电子版发至邮箱ngkyc@163.com。

填报说明:

1、政教部、体育部和行政教辅部门只需统计教师科研数据,其他教学院需同时统计学生科研数据。

2、教师数据按照自然年统计,即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学生数据按照学年统计,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

3、每张报表的详细填写说明见附件:2018数据采集科研数据填报指南。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对我校拟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