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学院新闻 >> 正文

新生起航 资助助你扬帆||国家助学贷款篇



本网讯(学生通讯员/苏卓然 谷雪雯)亲爱的准大学生们,祝贺你被录取为南阳理工学院2024级新生,即将踏入校园的你们,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别担心,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会帮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助学贷款篇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01申请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5.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6. 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02贷款额度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请学生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所在院系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3.《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0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2.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5. 学生本人入学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6.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7. 如借款学生申请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02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货材料

1. 网上自助申请,包括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并签字;2. 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贷前审查、签订合同;3. 高校录入回执、核对账户信息;4.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4.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于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

温馨提示:各位新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加入来源不明的群聊,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更不要透露重要的个人信息,以防上当受骗,如有其他疑问或不明事项,可前往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或拨打咨0377-62073772

上一条:我校在河南省“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公益广告设计大赛中获佳绩 下一条:资助育人,筑梦远航|生化学院“学生资助大使”返家乡——石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