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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设备专项清查通知



院内各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南阳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1〕143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我院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我院将对实验室设备进行专项清查,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和科研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本次设备专项清查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实验室大功率设备(功率≥1200w)、加热设备(烘箱、箱式炉、管式炉等)、压力容器设备(高压反应釜、灭菌锅、发酵罐、厌氧培养箱、气瓶或气罐、绝热气瓶或杜瓦瓶等)和常年运行设备(冰箱、超低温冰箱、冷藏箱、气体报警器等),以实验室为单位对进行统计,统计表格和具体说明见附表,2022年7月20日前提交电子版至综合实验实训中心。

综合实验实训中心

2022.6.29


  • 附件【附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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